湖北省著作权登记系统服务条款

  欢迎注册使用湖北省著作权登记系统(下称本系统)提供的服务,请您(下称用户)仔细阅读以下全部内容。如用户不同意本服务条款任意内容,请勿注册或使用本系统提供的服务。如用户通过进入注册程序并勾选我同意湖北省著作权登记系统服务条款,即表示用户与本系统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

1.服务简介

本系统所有权归属于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下称中心)。中心是湖北省版权局指定的省内唯一著作权登记机构,负责湖北省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著作权登记工作,包括办理作品登记、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著作权转让合同备案登记、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备案登记以及撤销登记。

中心通过本系统,在互联网上为用户提供免费办理上述著作权登记项目的服务。

2.注册规则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或组织才能注册成为本系统的用户,并使用本系统提供的服务:

1)年满十六周岁,持有湖北省居民身份证、在校学生证、居住证或所属单位在湖北省的现役军官证、士兵证、士官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依法在湖北省登记设立或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鉴于本系统所提供服务的公共属性,用户同意:

1)在注册本系统用户时提交个人或组织的有效证件信息进行实名认证;

2)提供真实、准确及完整的注册资料;

3注册资料发生变动及时予以完善。

若用户提供给本系统的注册资料不真实、不准确,含有违法或不良信息的,本系统有权不予注册。若用户以虚假信息注册、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注册,本系统有权注销该用户,并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3.条款的修改

本系统有权在必要时通过在网页上发布公告等合理方式修改本服务条款,用户应当及时查阅了解修改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本服务条款。在修改公告发布后,用户如继续使用本系统提供的服务,则视为对修改内容的同意,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服务条款为准;用户在不同意修改内容的情况下,应当停止使用本系统提供的服务。

4.服务的变更或终止

鉴于本系统的公益性和互联网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本系统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增加或删除某项功能、暂停或彻底停止某项服务,且无需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但事后应就相关变更或终止情形在本系统网页上发布公告予以说明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本系统可以通过注销用户的方式终止为该用户提供服务:

1)提交虚假内容的注册资料;

2)注册成功后三年内未登录本系统的;

3)其他本系统认为需要终止服务的。

    5.用户的隐私保护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本系统的基本政策。所以,本系统不会公开或透露用户的注册资料及保存在本系统各项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本系统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几种情况是必要的: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包括在国家有关机关查询时,提供用户的注册信息、用户在本系统的网页上提交的著作权登记信息内容及提交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

3)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用户和社会公众的隐私安全。

6.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用户有权拥有自己在本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并有权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随时登陆本系统,以及根据需要更改登录密码。用户有权根据本服务条款及本系统发布的相关规则,利用本系统免费办理著作权登记和查询登记公告。

用户有义务向本系统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资料和著作权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提供的身份信息、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资料和办理著作权登记时提交的作品信息、创作说明、权利保证书等资料),并承担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7.本系统的权利和义务

用户注册成功并使用本系统提供的服务,视为同意授予本系统出于公益目的免费使用用户在本系统上公开展示的作品信息的权利。

本系统有义务在现有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努力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随时接受用户注册和著作权登记申请。本系统有义务按照国家版权局颁布的《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为用户办理作品登记,并承诺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审核;完成登记审核后及时将审核结果按用户注册时提供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予以反馈。  

8.不可抗力条款

本系统对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本条款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法律法规或政府指令的变更,因网络服务特性而特有的原因,及其他合法范围内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法律的适用和管辖

本服务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起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10.其他

本系统提供的著作权登记服务虽然免费,但如用户选择快递方式领取著作权登记证书,快递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实行货到付费。

本服务条款的修改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所有。